去年秋游(社会实践活动)时,六(6)班同学W在公园的爬绳上摔下,导致骨折。当时,学校和旅游公司一起安排学生在当地的一个医院拍片就诊,后回本市手外科医院住院治疗。
我因没有参与这次实践活动,所以只是后来听他们的副班主任说起这个事情。至于后来怎么处理的,我也不知道,都是总务处张主任和钱校长在处理。事搁这么长时间,我以为早处理好了。
6月22日早上,我正在后面四楼办公室准备上课。一个家长指名来找我,说是钱校让他来找我,他一开口就是关于儿子的营养费、误工费等要求给个说法。我一头雾水,当时办公室还有很多老师。于是,我说,就到前面办公室去谈吧,因为我还不清楚这个事情。
这个来找我的就是W的父亲。他们是有备而来呀,父母都来了。
W的父母和我一起来到办公室。我听了他们的介绍,大致有了个了解:W伤愈(医药费都是旅游公司付的)早已出院,孩子也已经通过了小学毕业考试。父母想要求校方(旅游公司)就孩子就诊时的护理费、交通费、营养费等作一点补偿(或者说是赔偿)。通过了解,我也心中有了底细。
听孩子父母说着孩子当时的伤势,说着孩子所受的痛苦,说着家长因为此事耽误的工作,说着一切。我很理解孩子父母的心情。因为不久前,刚刚碰到过一件一年级的一个小朋友在学校的骨折事件。从孩子父母的素养来看,W父母虽然话很多,但是我感觉显得通情达理多了。我还从W父母的口气中听出了言外之音:孩子有事,家长只会找学校。可是校方和旅游公司似乎在推托。
我立即说,不会的,学校怎么会推托这个事情。只是,因为这个意外事故是发生在外出活动时。所以,解决这个事情,学校也要找旅游公司的。
张主任很快也赶来了,我也明白了事情的前因后果,我们表示,在放暑假前约定一个时间,学校、家长、旅游公司的有关负责人一起坐下来好好谈谈,把这个事情作一了结。
随后,张主任联系了旅游公司。张主任在联系时,我忍不住要过电话自己说明了自己的意见。我明确表示,届时谈时我不会帮旅游公司说话的。终于,从电话里,我听出了意思:旅游公司一直没有主动提出彻底解决是希望学校也要出一点钱,因为,说到底,当时带队的班主任老师也有责任!
我表示:这个事情好说,学校和旅游公司也不是第一次合作,今后还可以继续合作下去的。至于费用,双方可以协商,现在首要的是先把W的这个事情解决好!(其实,当时,我自己也不知道钱校长会不会同意呢!)
于是,今天,大约9:00,三方正式坐在了会议室。
说实话,不久前,我这样坐在会议室的时候,心中很不安,因为,我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。那一次经历,我觉得很艰难。但是,今天,我一点都不急了。相比于上次,今天从头到尾,我几乎没有说什么话。倒是张主任,头头是道。
这事总算了了。至于学校和旅游公司也比较友好地达成了共识。
一个月之内我经历了类似的两次事情。我本是个不善言辞的人,但是,恰恰这样的事需要能言善辩才行。我这算不算打肿脸充胖子?
解决这样的事,令我的心情变得很糟糕。当我作为老师个体时,我首先考虑的从来都是学生的权益,教学中如此,平时活动中也是如此。可是,发生了这样的事,学校和家长总是矛盾的双方。而我,既然学校委托了我,只能站在学校的立场,维护学校的利益。当然,矛盾的双方最后都能达成一致,但是,这是一个不愉快的过程,很不愉快!
今天,在协议过程中,曹老师来找我,我说等一会,他却很急。我于是只得走出会议室。其实内心,我很感谢曹老师,是他让我出来透透新鲜空气哟!虽然只是那么2分钟不到的时间。